读者李先生咨询:我于三年前在上海买了一套商铺,现在已经到了交房日期,但由于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存在争议,导致所买商铺至今无法开工建设,我该怎么办? 专家解答:《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李先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果不想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依约承担违约责任。
读者李先生咨询:我于三年前在上海买了一套商铺,现在已经到了交房日期,但由于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存在争议,导致所买商铺至今无法开工建设,我该怎么办?
专家解答:《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李先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果不想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依约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