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登记办法》七月起实施 |
| 方便群众是最大亮点 |
| 发布时间:2008-06-16 13:56:32 来源:温州晚报 |
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房屋登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目前,市房管局的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等正在为此做准备工作,以确保《房屋登记办法》的顺利贯彻实施,完善房屋登记制度。 据了解,该《办法》新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坚持“登记为民”原则,注重可操作性,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登记。如明确登记时限、对登记申请人的告知等方面的规定,均体现了该原则。 该《办法》还确立和细化了登记簿制度,明确了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明确了登记簿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明确了登记机关的审查职责,规定了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审查的几个方面,登记机构对审查符合法定要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从而合理界定了登记机关的权限。 另外,该《办法》细化了《物权法》规定的登记类型。对《物权法》确定的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和最高额抵押权登记、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等登记类型做了具体化规定,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夏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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