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屋顶补漏被拖延 律师表态可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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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8-14 14:46:33 来源:温州晚报 |

金女士家客厅墙壁上乳胶漆、墙纸严重脱落 □实 习 生 金 帆 本报讯 一下雨,就要准备好水桶接水,家里墙壁也被雨水泡得不堪入目。近日家住市区黄龙住宅区凝霞三区13幢704室的金女士向本报反映,自己饱受房顶漏水之苦,更令她感到气愤的是,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对此却百般推脱。 昨天上午,记者在金女士家中看到,卧室、客厅“受伤”严重,墙纸已经脱落、变色,客厅里乳胶漆严重脱落。金女士告诉记者,从去年8月份“圣帕”台风之前,家中就出现漏水现象,她当即向市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临风物业服务中心反映,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以至于后来房间“水漫金山”,许多电器短路,损失严重。据金女士说,事后她也反映过多次,物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承诺帮助金女士申报维修资金。 今年年初,小区贴出了本小区维修资金被批准的公示。金女士苦等维修人员数月之后,得到的是“你们没做维修登记”的答复。记者采访了临风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冯志坚。冯志坚告诉记者,今年5月份开始,对小区内存在漏水问题的楼顶进行维修,这个维修名单是由住户自己到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请,申请时间是去年10月份,金女士家并不在名单里面。而对于金女士曾多次反映漏水一事,冯主任称自己是今年4月份调过来的,具体不清楚。 关于金女士家的经济损失,冯主任表示物业公司不是保险公司,他们是不会承担这个损失。但可以考虑先由金女士自己垫付维修费,待下次申报时,再予以报销。 关于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赔偿损失问题。浙南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表示,对于漏水的房屋,所处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其进行维修。对于有义务而没有尽到责任的物业公司需要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金女士可以请有关部门进行评估后根据评估的损失价值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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