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温州时尚之都房展会邀请函 |
| 调整后市凸显价值 闲散资金静待机会 |
| 发布时间:2008-11-01 10:00:41 来源:温州房产网fc577.com |
| 闲散民间资金保守估计在3000亿以上; 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8年位居浙江省第一; 每百户居民家庭汽车拥有量位居全国前列; …… 描述温州人经济实力的词句还有很多,但指向性大多只有一个:温州人有钱! 温州银监分局公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1994.3亿元,相比年初猛增290.6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加207.2亿元,增幅创近年新高。这一方面说明当前市道下温州人的投资趋向审慎,另一方面,也显示温州人在静待新的投资机会。但在当前投资渠道仍显狭窄的大环境下,对于大部分温州人而言,房产投资仍是最优选择。而去年底持续的房产调控也压抑了相当多的自然投资购买力,随着此次商业银行利率及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已被不少精明的温州人解读为楼市“抄底”良机来临的信号,新一轮置业热潮正呼之欲出。 需要指出的是,与先前媒体热炒的“温州炒房团”相比,经过宏观调控的洗礼,目前温州购房者已经日趋理性,投机性购房需求不再是市场主流,“炒房”的意识已经淡出,购房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改善居住条件、外地创业、子女就学、休闲度假的真实需要。 2008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在温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温州时尚之都房展会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举办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2008温州时尚之都房展会 会议时间:2008年11月29日-12月1日 举办地点:温州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温州都市报、温州新闻网 承办单位: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报分公司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闻网分公司 浙江精诚广告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温州房产网www.fc577.com 会议内容:房地产展示、销售,中介置换等 展会日程 布展时间:2008年11月27日—28日(8:30-17:00) 展览时间:2008年11月29日—12月1日(9:00-17:30) 撤展时间:2008年12月1日16:00-23:00 一、展位收费标准: 布展超过规定时间须向会展中心交纳加班费(36平米以下100元/小时,36平米以上200元/小时) 套餐广告时间为11月22日-12月8日
■ B1套餐:12.5万元 B区展位:6个标准展位 赠送温州都市报普通彩色整版广告1次,及温州房产网首页大通栏广告一周。 ■ B2套餐:11万元 B区展位:4个标准展位 赠送温州都市报普通彩色整版广告1次,及温州房产网首页大通栏广告一周。 ■ D套餐:6万元 D区展位:2个标准展位 赠送温州都市报彩色1/2版广告1次,及温州房产网首页通栏广告一周。 ■ C套餐:2万元 C区展位:1个标准展位 赠送温州房产网首页小通栏广告两周。 ■ T套餐:23.5万元 T区展位:9个标准展位 赠送温州都市报普通彩色整版广告2次,其中1次为封底版。 ■ A1套餐:13.5万元 A区展位:6个标准展位 赠送温州都市报普通彩色整版广告1次。 ■ A2套餐:12万元 A区展位:4个标准展位 赠送温州都市报普通彩色整版广告1次,及温州房产网首页通栏广告一周。 二、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0577-86601818 姚小姐 传 真:0577-88860780 三、参展报名程序: 参展单位如欲参加展会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填写并准备好以下资料: *填写2008温州时尚之都房展会参展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表格向组委会索取) *营业执照复印件与资质证书复印件 *参展楼盘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 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第二步、将以上资料传真至组委会办理参展手续及缴纳展位费。 第三步、领取有关资料。 第四步、根据组委会要求提交相关楼盘资料,并进行参展准备。 四、 展位设施 ■ 标准展位:规格3m×3m,包括三面展板、门楣、两支射灯、220V电源插座、一桌两椅等(用电超过500W需向组委会申报,另行收费)。 ■ 特装展位:光地,不含任何展具,无电源装置。参展商必须根据设计的用电量另行申请配电箱,特装摊位将收取“特装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用电设备租赁收费标准 规格(元/个) 价格(元)单相5千瓦 100 单相10千瓦 200 单相15千瓦 600 单相20千瓦 800 单相30千瓦 1200 五、参展须知: ★ 参展企业填妥《参展意向确认函》并回传至组委会确认。 ★ 参展商必须提前提供如下资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营业执照》。外地企业如不能提供原件的,请到原发证部门盖章说明,代理商还须提供销售委托书。 ★ 付款方式:展前付款,展商按付款时间优先的原则预订展位。 ★ 租用光地之设施均不连电源装置,参展商必须另行申请电力电源。 ★ 布展超过规定时间须向会展中心交纳加班费(36平米以下100元/小时,36平米以上200元/小时)。 ★ 电费按不同的变电箱收取电费。 ★ 参展商应该选择有资质的特装承建商进行展台的设计及装修,及时向主办单位申报特装承建商资质 ★ 特装参展商/承建商必须在布展施工前先交纳特装押金,特装押金2000元。如未出现违规操作,展会结束后全额退还。 ★ 参展商对其所租的光地及展位进行特装,展位搭建最高高度为5.5米。 ★ 施工人员需佩带布展证进入展馆,布展证统一由参展商在布展前报到时向组委会申领。 ★ 布展施工单位不得在现场使用切割机、电锯,不得在现场喷漆。 ★ 设计展台时,特别注意消防栓、消防报警按钮,不得遮挡。不能在消防水管上拉线、悬挂物品、不能在消防卷帘下堆放杂物,要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 严禁在展厅地面、墙面、柱子上钻孔、打入钉子、划痕及粘贴残留性粘胶物。如发现一处罚款500。 ★ 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布线必须套管,严禁未加套管在搭建的展台中穿线。 ★ 特装材料要用防火材料或刷防火涂料,封板材料必须用石膏板,严禁使用油漆等易燃物。 ★ 进馆施工必须清理自己展台的垃圾,不得往通道堆垃圾,撤馆时必须拆除展台所有的特装材料并自行运走。 六、其他补充服务 1、展览期间(2008年11月29日—12月1日),每个展位每天免费提供2张午餐券及饮水券不等 2、大会免收入场门票 七、参展注意事项: 1、参展商一经报名后,则视为参展商对本招商书的全部内容表示认可。 2、为使房展会的各项准备工作能正常有序地进行,参展商在申请报名前必须认真考虑本企业从填写展位申请表之日至展会期间的各项因素,参展商一经向组委会提交展位申请表并按其申请展位数缴纳款项后,不予退展。同时,也不得进行展位转让或私自调换展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3、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展会的最终解释权。 5、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1月15日 报名咨询热线:0577-86601818 姚小姐 查看:展位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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